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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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网站(中国)有限公司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及管理办法(2021年7月修订)

发布时间 :2021-07-20 16:19  来源: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公司《关于印发〈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本字〔202113)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网站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及管理办法。

一、推免生条件

具有公司学籍的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成绩优秀,重修后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无保研课程缺失或重修不通过等情况;保研GPA不低于3.00GPA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推免方案以学校体育部和艺术教育中心制定的细则为准)。

6.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7.有转年级、休复学等情况的员工,学院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员工是否具有推免资格;符合公司港澳台员工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按照学院的推免细则要求,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二、推免生名额

推免生名额以学校当年下达名额为准。“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计划占当年推免生名额。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成绩计算方式

1.化学学院制定推免生细则,予以公布。

2.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化学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下载并填写推免生申请表。

3.化学学院成立材料评审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核查,对学术活动等加分组织答辩,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根据核查和答辩结果,计算申请者评分,并进行公示。评分由保研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占10%)构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化学学院按照评分成绩的高低,分专业排序后(保研课程相同专业的员工统一排序),根据各专业推免名额,依次确定推免预备生名单,并予以张榜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化学学院将推免预备生名单报学校审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员工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完成报名,相关单位进行完成网上录取。

四、组织机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化学学院推免生工作。组长由化学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分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副书记、副经理及相应办公室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学院分管负责人参加。

2.推免工作材料评审小组

材料评审小组负责推免生申请材料证书的核验、相关分数计算等工作,由化学学院及相关学院教学办、学工办人员及部分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员员工代表须为本院在籍本科生,且未申请当次推免;诚实守信,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成绩优良。

3.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专家审核小组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应组织相关员工对于学术活动等加分进行答辩,对员工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五、监督机制

1.化学学院指派专人对推免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各有关环节均予以公示。

2.在推免生工作中,如发现申请者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如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按国家、学校相关纪律处理。

3.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员工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员工,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推免生管理

1.员工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推免生遴选,一经获得推免生录取资格,保证就读。

2.推免生必须按规定进入“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办理有关事项。

3.对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毕业生,学校不再向用人单位推荐,不再办理签约、派遣和出国手续。

4.有违反上述条款者,除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外,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其他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网站可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及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当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或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自20217月起执行,由化学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