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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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关于加强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0 11:09  来源:

全体师生员工:

按照学校安排,2017年7月9日至9月2日为学校放暑假时间,其中,教职工休假时间为7月12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为做好学院暑假期各项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学院各级领导和安全工作责任人务必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分工履行安全责任;各级安全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暑期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对安全工作失职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做好放假前安全自查。要求各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在放假前后(7月14日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要认真限时整改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党政办公室。

三、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管理。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务必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确保责任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安全,全过程落实安全责任。发现问题务必及时报告。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①各安全责任人和使用者务必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克服任何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无事故;②加强暑期仍在实验室从事科研实验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导师、指导教师和责任人负责制,落实安全和管理责任;③未经允许,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和使用实验室。

五、加强留校员工安全管理。①暑期留校员工须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学工口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对留校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员工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禁员工到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避免发生意外事故;②做好暑期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进行行前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应急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六、加强各类施工场所安全管理。①暑期学院大楼内所有维修工程均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严防火灾、治安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与假期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②大楼物业须加强对进出大楼的施工人员实行管理、登记和盘查等。

七、加强对大楼各类公房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大楼内房屋(包括各类实验室)对外租借使用;假期院内各类公共会议室、报告厅的使用须严格按程序向办公室报批后方可使用。

八、加强暑期物业安全巡查。①加大安全巡查和门禁管理,防止发生各类盗窃、破坏等治安事件;②加强水电、消防安全检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秩序管理工作;③发现紧急情况要尽可能及时处置并向院办公室和学校相关部门报告;④楼内师生务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同时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院和物业部门共同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九、加强学院假期安全值班。①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尽职尽责;②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值班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各类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报告;③公司党政办公室务必加强学院公章管理,指定专人保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十、暑期出行安全。提请全院师生务必注意假期出行安全,谨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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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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