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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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2016年度示范性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1-13 17:43  来源:

  为加强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 )、《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469)等的规定,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市级示范学校教师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90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2周岁以内(19841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教团队格证,或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团队格证书; 7、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期间的;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3、非应届的在校员工;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201618900118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城市)。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201619900118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118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于20162月底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和笔试时间为2月底3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予笔试。复审材料包括:(1)准考证;(2)学习成绩单、员工证、身份证原件;(3)教团队格证或教团队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等资料,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

 ()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基本公司产品能力及素养。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的直接纳入复试对象,不占复试人员指标。

 ()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并测查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知识。

 ()复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采取说课、试讲等方式,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等学科需测试专业技能的,应聘人员应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复试成绩。

五、考核、体检

复试完成后,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比例为46)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在相关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未取得教团队格证的聘用人员待取得相应教团队格证书后办理派遣手续。对本次专项招聘的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2、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3、对《武汉市2016年度示范性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联系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027-656084974、其他咨询电话: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7-85778225。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7-82618011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教育局